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区)财政(税)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713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等要求,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函》(粤交运函〔2017〕3236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县)中央财政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事项、金额详见附件),统筹用于城市公交车补助,列2018年度“2140401对城市公交的补贴”支出功能科目、“51201不同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待2018年度开始后按规定使用,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包含中央财政2017年第二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涨价补助缺口部分、2018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费改税补助及80%涨价补助,按财建〔2017〕713号文要求,2017年第二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列入2018年预算支出科目,请各地财政部门在收到通知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资金安排情况通知同级交通运输门。同时,积极配合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及时拨付安排相关资金。
二、请各地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补助资金的发放审核工作,严格审核,确保应补尽补。同时,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补贴申领资料审核,确保真实性,防止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发生。
附件: 1.财政部提前下达2018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2.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18 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