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支出进度,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总体计划的函》(粤环函〔2017〕1899号),经研究,现将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资金使用用途、金额、科目详见附件),相关资金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省财政按规定拨付使用。
接通知后,请配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和安排工作,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