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资金的通知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7〕195号)和省财政提前下达工作安排,现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合计6647.264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71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929.2644万元(具体单位、金额等详见附件)。此款收入列2018年“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支出列“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12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36号)的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经费补助、财政部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