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荣泰博新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备案公告
中山市荣泰博新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和《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中山市荣泰博新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企业,统一社会组织代码为91442000061531112J。
二、中山市荣泰博新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周厚红。
三、中山市荣泰博新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原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44130002,序列号为:00007374,原取得资产证书批准文号为:粤财工〔2013〕13号)已按规定回收。
四、中山市荣泰博新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后的合伙人为:周厚红(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42000387)、邓邦国(资产评估师证书编号:42060062)、周汝卿。
五、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