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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办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总结

2021年11月29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经梳理汇总,2021年,我厅承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共312件。其中:大会期间代表建议306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6件;主办28件、会办283件、参阅1件。目前,所有代表建议均已全部答复完毕并上传建议办理系统。在省人大的指导和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具有财政部门特色的建议办理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突出带头示范,落实厅长领办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今年选定第6008号建议(关于加大对我省13个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作为厅长领办的建议,通过示范带头,切实带动全厅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一方面,抓实抓细建议办理。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亲自布置办理工作,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任务分工、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同时,将办理建议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深调研”,逐县分析查找短板,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掌握老区苏区最集中反映的农村饮用水质及国省道路况有待提高、中小学校舍条件偏差或学位不够,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保护成本高、绿色产业薄弱等问题,系统谋划完善财政政策。为将该建议办实办细,尽管受疫情影响不便上门,我厅仍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领衔代表的日常沟通交流,及时反馈建议办理方式和阶段性进展,主动与代表探讨建议的办理方式,向代表详细介绍我厅办理意见和新政策研究中吸纳代表建议的情况。另一方面,努力办出实效。代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厅研究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经济发展财政政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厅已将代表建议融入政策研究中,以点带面,系统提出了支持包括老区苏区、北部生态发展区在内四类地区发展的一揽子财政政策,计划“十四五”期间新增安排507.4亿元,通过16项举措推动解决四类地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和影响发展全局的关键问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代表对我厅的意见及办理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明确办理规范,保障办理质量

  我厅将全部代表建议均落实责任厅领导、处室及经办人,确保目标到岗、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并严格办理要求。一是办理标准力求“高”。在答复时把解决实际问题、让代表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衡量标准,决不出现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空话套话等现象。答复意见不能够旧瓶装新酒,不得在以前年度上不加实际的稍微改改,对同一类问题也要针对新形势新情况作出针对性答复。二是办理效率力求“快”。面对代表建议承办量较多实际,全流程统筹安排好办理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及早研究,分门别类地加以推进,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办结。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我厅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了答复,做到了能快尽快。三是答复内容力求“实”。对代表所提建议,逐条进行分析,把准问题实质,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做到言之有物、有理有据、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促办,严格责任落实

  我厅将代表建议办理细化为分办、督办、审核、通报等一整套办理流程,并将督查促办贯穿建议办理的全过程。一是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将建议的交办、答复、流转全部实现网上办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追踪办理进程,使各环节相互督促加快办理。办理过程中,分阶段对办理进度和结果进行通报。二是实行督办销号结零制。设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将建议标题、建议号、领衔代表、办理类型、收文时间、限办时间、主会办处室、具体经办人和联系方式、答复文号、答复时间、公开类型等细节全部登记造册,实行督办销号结零制,一督到底。三是加强督办工作考核。将建议办理数量、重点办理建议情况、定期督办通报结果、人大代表满意程度等纳入有关处室年终考核,对办理建议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人大代表积极评价的给予加分;对不够重视办理工作、办理质量不高、不按规定期限完成的予以扣分,充分调动全厅干部办理建议的积极性。

  四、加强沟通交流,优化代表服务

  我厅将抓好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提升执行力的重要契机,制定实施《广东省财政厅服务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工作规则》,成立服务代表委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对口服务厅领导和对口服务处室,进一步拓展和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一是答复前加强沟通。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调中达成共识”的理念,所有主办的建议均与领衔代表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解答代表疑惑,做好沟通情况记录,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如,我厅在办理“关于发展会计行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建议”(1422号)时,先后四次与代表进行答复前沟通,包括两次现场座谈、两次电话沟通,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意见,增强答复针对性。二是答复后反馈落实。对照答复意见逐条抓好落实,组织“回头看”。对答复中承诺落实的事项,按答复中提出的措施和方案抓紧推进落实;对答复中提出暂不具备条件解决问题的,积极协调处理,争取上级机关支持,逐步解决问题;对答复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原答复意见难以兑现的,及时向代表说明情况,以积极认真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赢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定期寄送财政信息资料,定期到对口联系地市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征求代表对下年民生实事意见,邀请代表作为特邀民生资金监督员,每年在人大召开前、由厅领导带队前往各市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进一步拓展和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从前期沟通和后期反馈情况看,今年我厅办理的28件主办建议的提出代表均表示满意。

  五、主动吸纳转化,拓展办理成效

  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有为、务实高效”的原则,加强对代表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将其合理化建议吸纳进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日常工作之中,借力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一是对于能够马上落地落实的,在日常工作予以充分体现。比如,关于尽快出台广东省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公告过渡期政策的建议(2021年第1122号),代表提出“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计算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占比”的相关建议已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中得到体现。2021年省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已将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评定工作期限进行了相应延长。二是对于逐步落实或需要向上级争取的,列入工作计划,积极逐步研究解决。比如,关于争取国家加大对广东原中央苏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2021年第1174号),所涉事项为中央权限,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财政支持政策,并继续开展研究,积极向中央提出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建议,努力争取加大对广东省原中央苏区县的扶持力度。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跟进代表满意度情况,将抓好建议办理工作与抓好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我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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