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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总结

2019年11月19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在省人大的有力指导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具有财政部门特色的建议办理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共365件,约占全省提出建议总数的40%。其中:大会建议364件,闭会建议1件;主办件31件、会办件326件,参阅8件。

  二、厅主要负责同志领办建议办理情况

  我厅一直把办理建议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切实为民谋利的重要渠道,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同志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领办建议制度,很好地起到了领导领办的示范带动作用。今年,吴克昌代表提出的第1060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建议)”被选为我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同志的领办建议。为办理好该建议,戴运龙厅长亲自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参与建议办理调研,亲自审定办理计划和答复意见,并指示分管厅领导带队会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有关同志,赴华南理工大学上门与吴克昌代表座谈。针对代表指出的当前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政策落实落细,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以下简称《管理监督办法》),并积极采纳和吸收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将其融入到具体规定中。《管理监督办法》已于6月11日正式印发执行,将进一步推动省直各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放到位、管得住”。吴克昌代表对答复意见表示非常满意,对我厅的办理态度和工作成效表示高度肯定和认可。

  三、建立完善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实事求是、积极有为、高效务实的工作思路,创新办理制度、改进制度措施,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落实专人承办制。做实做细建议办理台账,所有人大建议均落实到具体处室的具体经办人专人承办,确保目标到岗、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并要求每位经办人办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做好:一是办理标准力求“高”。要求把解决实际问题、让代表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衡量标准,决不出现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空话套话等现象。二是办理效率力求“快”。要求各承办处室统筹安排好办理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及早研究,分门别类地加以推进,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办结。三是答复内容力求“实”。对代表所提意见,要求耐心细致地逐条进行分析,把准问题实质,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做到言之有物、有理有据、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督查促办制度。细化分办、督办、审核、通报等一整套办理流程,并将督查促办贯穿建议办理的全过程。一是构建全方位督办体系。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给予人大建议答复文件单独的办文流程,使建议的交办、答复、流转全部实现网上办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追踪办理进程,使各环节相互督促加快办理。办理过程中,分阶段对办理进度和结果进行通报,结合督办通知、督办通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督促处室办理代表建议。二是实行督办销号结零制。设置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将建议标题、建议号、领衔代表、办理类型、收文时间、限办时间、主会办处室、具体经办人和联系方式、答复文号、答复时间、公开类型等细节全部登记造册,实行督办销号结零制,一督到底。三是加强督办工作考核。将建议办理数量、办理重点建议情况、定期督办通报结果、人大代表满意程度等纳入有关处室和经办人员的年终考核,对办理建议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人大代表积极评价的处室给予加分;对不重视办理工作,互相推诿、搪塞应付,办理质量差、办复情况不实、不按承诺兑现落实,或者不按规定期限完成办理工作的处室予以扣分。

  (三)落实代表沟通服务制度。我厅将抓好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提升执行力的重要契机,要求各责任处室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调中达成共识”的理念,要求所有主办的建议均应与领衔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同时要求承办处室需对照答复意见逐条抓好落实,实行“回头看”。对答复中承诺落实的事项,按答复中提出的措施和方案抓紧推进落实;对答复中提出暂不具备条件解决问题的,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协调处理,争取上级机关支持,逐步解决问题;对答复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原答复意见难以兑现的,及时向代表说明情况,以积极认真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赢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通过畅通彼此沟通渠道,换位思考代表诉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代表百分百满意,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做好办实。

  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成果转化情况

  我厅始终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抓手,在办理中既注重个案问题的解决,又注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将单个建议的办理成果转化为促进共性问题解决的实效。2019年我厅承办的代表建议中,集中反映了各类人民群众关注、关心、关切的重点问题,办理过程中,我厅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将其融入到财政工作中。如,在办理第1291号代表建议(关于将紫金县纳入省级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范畴的建议)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有关部署,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建议,完善体制机制,6月5日印发了《广东省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将48个生态发展区县、145个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等纳入财政补偿范围,实现对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全覆盖,清算后2018年补偿资金较上一年实现翻番。又如,在办理第1991号代表建议《关于将我省革命老区县(市、区)全部纳入省财政支持范围的建议》时,配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对69个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及其他革命老区困难县实现财政支持全覆盖,同时,加大财政输血力度,2019-2020年,老区苏区将新增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91亿元,有效提高老区苏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厅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但与省人大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需要中央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因协调难度较大,推进进度不理想;因我厅会办建议的数量较多,部分会办建议深入协商沟通不够、对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建议办理效率仍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将抓好建议办理工作与抓好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努力推动我厅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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