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李玉妹出席
批准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4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期一天。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光军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指出的八个方面具体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还审议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广东省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标准化条例(草案修改稿)》。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徐少华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黄业斌、罗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出席会议。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