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近日,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传达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全省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全省财政工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0年,全省财政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坚持积极应对与补短板强弱项相结合、过紧日子与强化保障相结合、平稳运行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集中精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有力推动全省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坚持闻令而动、听令即行,推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支持补齐公共卫生体系短板,推动有序复工复产。二是坚持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推动稳住经济基本盘。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利用新增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撬动投资。三是坚持统筹资金政策集中发力,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债务风险有效管控。四是坚持深化财政科技资金放管服,推动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五是坚持精准实施差异化扶持,推动“双区”和“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加快实施。深入推进我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揽子财税政策落地,实施“一带一区”财政政策措施,加大转移支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六是坚持越是困难越要保民生,推动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把稳就业摆在优先位置,加强底线民生保障,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七是坚持改革创新解难题,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力保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效应充分发挥,数字财政建设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强调,“十四五”的新篇已经开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全省财政系统要自觉承担起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从讲政治高度认识并做好财政经济工作,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深刻依据和目标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导向,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导向,坚持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导向,坚持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导向,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导向,坚持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导向,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2021年,全省财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和以“政”领“财”的工作方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落实“1+1+9”工作部署,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牢固树立“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建立全省财政“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中央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一是着力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做好预算平衡。合理把握2021年收入预期,落实好“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盘活政府资源资产。二是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用好管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加强资金政策对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引导和支持,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三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广东建设,大力推动扩大内需,增强民生政策措施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四是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机制,更大力度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健全支持“双区”建设财税措施,优化完善重点平台收入返还政策,实施差异化财政政策扶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五是做好财政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六是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为牵引,推动形成集中财力谋大事干大事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改革系统集成。七是坚持全省“一盘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能力水平。加强省对市县对口帮扶,提升财政干部能力素质,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八是着力提高财政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政治保证。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以创建模范机关为抓手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省财政厅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特邀部门代表和厅各处室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处)室负责同志,所辖县(市、区)财政局长在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