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23〕276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32号),现按规定提前下达你市(县)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2024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811残疾人事业”科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此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专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专项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等项目。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或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四、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
五、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财政部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