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01中央直达资金)中医骨伤科项目的通知
粤财社〔2022〕121号
省中医院:
根据《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5号)以及省中医药局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安排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促进中医骨伤科优势诊疗技术传承与现代化项目60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Z155080000004”,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
二、请认真落实《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的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促进中医骨伤科优势诊疗技术传承与现代化项目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