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粤财行〔2019〕208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13号),经商省民族宗教委,现将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收入科目列2020年“1100229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进入2020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和财政部门。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规定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各级财政、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防止骗取、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四、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财政部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