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
粤财行〔2020〕47号
韶关市、清远市、云浮市财政局,英德市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11号)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20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列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深度贫困地区,以及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攻坚,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地区、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和贫困革命老区适当倾斜,重点支持扶贫产业持续发展。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安排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