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财政用好“三字诀”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提质
湛江市财政局将绩效评价自评作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提前谋划、精心部署,持续推进绩效管理实现扩围提质。日前,市直78个部门(单位)已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涉及项目313个,金额达45.69亿元。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主要呈现出“早”“广”“实”的特点。
一、启动“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年初即着手研究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和方法,促使评价体系更科学合理;及时印发财政绩效评价指南,为单位做好绩效评价提供指导;全面启动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已于6月底完成,较上年度提前2个月,为后续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预留了充足时间。
二、范围“广”。市级78个部门单位均开展整体绩效自评,且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实行分级负责,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及下属单位的2020 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自评范围含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单个支出100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及市级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资金涉及“四本预算”,较大幅度地拓展了自评范围,自评项目个数及金额均有所增长。
三、效果“实”。创新思路,连出三个“实招”,确保整体绩效自评取得实效。一是在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上出实招。明确各预算单位要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及时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自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二是在审核机制上出实招。细化绩效自评审核程序,部门报送的自评报告材料经市财政局资金经管科室初审,绩效管理部门复审,第三方机构核查,确保自评报告材料真实、完整,自评分值准确。三是在结果运用上出实招。将市级部门绩效自评及抽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绩效自评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再安排项目经费。同时,把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市直机关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支出责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