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财政加强事前绩效评估 促进财政资金投入公平精准科学有效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印发实施《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事前绩效评估职责分工、原则依据、范围内容、方式方法、实施程序及结果运用、报告模板等内容,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提高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效力。
一、由“被动买单”转变为主动服务。在项目实施前进行绩效评估,砍掉不具备实施条件、没有具体实施方案的子项、杂项,挤掉项目造价中明显过高的水分,评估实施程序是否合理、即将发生的支出是否合规,督促预算申请单位完善实施计划,增强项目实施与预算的可协调性。财政部门从“被动买单”转为主动服务,有利于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性。
二、将事前评估与绩效评审相结合。在预算编制阶段,聘请第三方机构委托专家,对经常性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审,对新增重大项目或支出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通过对各类型预算申报项目开展事前评审(评估),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在2021年开展的事前绩效评审评估中,核减不合理预算资金1.92亿元,核减率16.82%。
三、以事前评估平衡事后监督。绩效评价等事后监督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绩效目标缺失、决策随意的问题。通过对新增重大项目和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全面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及时分析资金投向是否科学,减少财政资金浪费的现象,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