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财政全面推行事前绩效评估 扎实管好“钱袋子”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审机制的部署要求,惠州市财政局坚持“目标+效益+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事前绩效评估,实现“三明晰、三提升、三着力”。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完成事前绩效评估金额7.3亿元,核减2.1亿元,核减率达21%。
一、坚持目标导向,深入谋划,做到“三个明晰”。坚持评估工作“做细做专”的目标导向,明晰项目范畴、部门职责和评价机制,形成横向到各预算部门,纵向到各财政科室聚焦事前评估的新模式。一是明晰评估项目范畴。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收支运行的影响,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印发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实施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对每年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从申报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审核。二是明晰各预算部门、财政资金科室和第三方机构的职责分工。围绕“谁申报、谁负责”要求,压实预算部门申报责任,明确评估过程中的具体分工;充分依托第三方专业意见优势,重点分析资金测算;财政各资金科室会同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对第三方提供的结论开展复审。三是明晰评估运行机制。实行“二上二下”评估模式,实现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编制有机衔接。
二、坚持效益导向,聚焦精准,推动“三个提升”。围绕“效率+效益”的理念,通过多部门联动,聚焦资金测算,强化结果运用,科学编制预算。一是提升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协同性。明确部门分工,从资料申报、收集、第三方核查、现场审核、评估结论出具等方面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二是提升预算编制精准性。充分发挥事前绩效评估作用,采用专家论证、座谈咨询研究、对比审核和因素分析等方法,重点聚焦申报项目的投入经济性和筹资合规性。如市住建局申报的市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9563万元和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经费8032万元,经过第三方严格测算及多方共同会商,从投入经济性等方面对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数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压减了9595万元。三是提升结果运用导向性。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机制,明确评估结果应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通过评估结果运用的严肃性,引导预算部门加强绩效管理,树立“绩效优先”思维,强化“无效核减”意识。
三、坚持问题导向,高效协同,推进“三个着力”。以事前绩效评估为抓手,突出解决事前绩效评价薄弱、绩效管理理念不够深入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着力完善绩效评估管理机制,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管理水平。一是着力破解绩效管理“冷热不均”问题。通过压实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职责分工,有效化解绩效管理历来存在的“部门冷、财政热”“业务科室冷、绩效管理科室热”等问题,助力打造多部门联动的高效协同管理新局面。二是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通过明确职能部门和财政部门职责分工、实行“二上二下”模式、施行结果运用导向机制等,推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已现雏形。三是着力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牢牢把握住事前绩效评估的撬动作用,有效推动全市启动三年滚动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实现一个年度内对三个预算年度资金“滚动式”绩效管理,即:在一个年度内,通过事后绩效评价上一年度的预算资金、事中绩效监控及评价当年的预算资金、事前评估下一年度的预算资金,滚动式完成三个年度的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