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22〕121号
韶关市、梅州市财政局,南雄市、五华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54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函》(粤农农计〔2022〕47号),经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请按照国家已批准的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及《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50号)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表
2-1.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南雄市)
2-2.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五华县)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