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0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等资金省级单位部分资金的通知
粤财资环〔2020〕111号
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林业局报送的资金分配方案,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对地方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后财政减收补助资金、中央森林保险保费补贴等省级单位部分资金安排给你们(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结合省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1.2020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资金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