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性支出待分配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9〕9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商省残联,现将2019年残疾人事业支出待分配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其中,0-6岁残疾儿童康复经费305万元列入2019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0248)”科目,支出列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下相对应的款级、项级”科目;省本级支出3534万元(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和省残联及下属事业单位运转。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市县、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