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粤财预〔2020〕46号
有关财政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财政保障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预〔2020〕70号)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经报财政部备案,现将2020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给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0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00229)”预算科目,项目代码Z135110079003。有关要求如下:
一、按照财政基层直达民生资金落实方案要求,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367万元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和省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县级财政要将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预算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