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商务厅经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工〔2020〕205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报送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数据的函》(粤商务财函〔2020〕121号),经研究,现将省商务厅经管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具体资金使用用途、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1-2.6。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会同本地区主管部门确定明细项目绩效目标,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商务厅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并根据预算管理权责分别报省审核或备案。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明细表
2-2.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加工贸易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二级绩效目标)
2-7.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发展内贸促消费二级绩效目标)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