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269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共81,216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1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和财政部门。地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含厕所)等校舍及围墙等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即时危险及时消除;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出现灾情的地区,要优先用于灾后重建和除险加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各地要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安排表
2.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2021年)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