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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0年12月18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科教〔2020〕29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共263,515,178元,其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23,772,760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39,742,418元(具体地区、金额见附件1-3)。该资金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同时,请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附件4)。

  附件:1.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2.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广东省地市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明细表

            3.清算2020年及提前下达2021年广东省地市属普通高中免学费明细表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3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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