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4批)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20〕109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34号)及省委组织部《关于提供开展组织振兴建设试点村名单的函》,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4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科目、金额等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开展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7号)规定,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是:开展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名单见附件),建立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台账,项目区农民满意度≥90%,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90%。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结合省级涉农资金及其他可统筹的相关资金,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各地参照省级做法,将各地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4批)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