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270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现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共5670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此项资金收入列2020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和财政部门。地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三、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00号)有关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四、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doc
2.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