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及清算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0〕2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统计数据,现由省财政下达2020年及清算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255,827,205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2)。此款收入列2020年度“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度“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通过实拨方式直接下达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市)国库,请各地级以上市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及非财政省直管县(市)。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粤府〔2016〕68号文要求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水平,智障、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小学不低于11500元/生·学年,初中不低于19500元/生·学年;盲聋哑学生,小学不低于9200元/生·学年,初中不低于15600元/生·学年;附设特教班学生,小学不低于6000元/生·学年,初中不低于9750元/生·学年;随班就读学生,小学、初中不低于6000元/生·学年。
三、各市(县)、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与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有关规定相同。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及清算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表.doc
2.下达2020年及清算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明细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