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科教〔2019〕259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现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此款收入列2020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通过增量调度方式拨付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市),请各地级以上市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及非财政省直管县(市)。地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粤府办〔2014〕31号)有关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结合省和本地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doc
2.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