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8〕35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资金共26116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款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通过增量调度方式拨付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市),请各地级以上市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及非财政省直管县(市)。
二、请尽快将资金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按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2019年,省财政将重新核定各市(县、区)该项资金全年预算,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