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2018年12月14日 来源:本网原创稿

粤财教〔2018〕319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统计数据,现由省财政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共3230729元,具体学校、金额详见附件,此款收入列2019年度“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要求,确保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补助标准不低于小学生180元/生·学年、初中生不低于307.5元/生·学年。

  二、资金通过增量调度方式拨付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市),请各地级以上市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及非财政省直管县(市),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与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有关规定相同。

  三、各地要及时拨付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提前下达2019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3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