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的通知

2017年12月25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粤财工〔2017〕359号

珠海、惠州、梅州、潮州市财政局,丰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的通知》(财建〔2017〕7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计划的函》(粤建计函〔2017〕  号),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预算金额详见附件,列2018年度“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此项资金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收到本通知后,请你市(县)严格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完成项目建设目标并收到实效。请按照实施计划有序推进落实,确保实现试点工作绩效目标。同时,请加强资金监管,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对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收回财政资金等处理措施予以处罚。

  附件: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提前下达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5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