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港口建设费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

2017年12月31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粤财综〔2017〕135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区)财政(税)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7〕695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财建〔2017〕702号)和省交通运输厅下达的建设计划,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8年车辆购置税、港口建设费资金共计239,195万元(具体项目及科目详见附件)。相关资金在2018年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车辆购置税、港口建设费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31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