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用途和现代服务业用途的通知
粤财工〔2017〕36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按照省商务厅《关于报送提前下达各市县2018年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数据的函》(粤商务财函〔2017〕114号)及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提前下达你市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和现代服务业用途(具体事项、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请各市按规定列相应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在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市严格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并按照资金的使用要求及时用好用足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