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工〔2017〕377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支出进度,根据《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贸口专项资金提前下达方案的函》(粤建计函〔2017〕 3760号),现将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资金使用用途、金额、科目详见附件),相关资金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
接通知后,请配合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和安排工作,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