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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

2018年06月01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粤财农〔2018〕115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区)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

  根据省水利厅分配意见,现将2018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下达给你们(金额、功能科目详见附件),此项资金省直部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列50999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399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及时将资金下达,各市县、各部门应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粤办函〔2017〕747号)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2018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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