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8〕47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财政省直管县(市、区)财政(税)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2017〕20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17〕246号),现确认安排下达中央补助资金9790万元(具体补助单位、金额详见附件)。请将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中3872万元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1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5918万元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6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一、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市(县)、各部门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的监督。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你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8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