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8年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8〕1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将2018年度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8.654亿元安排给你们(已扣除提前下达资金,具体项目、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发展方向。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市县、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