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7〕31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财政省直管县(市、区)财政(税)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8年度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共8.8365亿元(详见附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18年度就业资金2.269亿元,省财政补助2018年就业及技工教育专项资金6.5675亿元(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资金3.8亿元、就业补助资金1.3275亿元,创业常规性补贴资金1.44亿元)。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资金请列入2018年“20807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其余资金请列入2018年“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以上补贴资金均请列入2018年“51301转移性支出—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附件:2018年度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