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医药)预算指标的通知
粤财社〔2017〕315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顺德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社〔2017〕216号),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现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3,569万元。具体使用项目、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上述预算指标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工作。要严格按照补助标准使用提前下达资金,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扩大项目实施范围、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三、请各市县卫生计生局(委)按照中医馆建设任务及标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承担单位。财政部门联合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时转下达项目资金。中医馆建设项目单位名单,以地市为单位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省中医药局备案。电子邮箱:gdszyyj001@126.com。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附件:1.财政部提前下达2018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附件2: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医药)分配明细表(发文).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