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卫生计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7〕300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卫生计生转移支付资金365,787.89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补助经费38,675.4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补助资金122,284.06万元、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务人员补贴资金30,300万元等3项资金共191,259.46万元,请列入2018年度“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18年度“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
二、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2,000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补助资金4,162.3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58,891.89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9,474.17万元等4项资金共174,528.43万元,请列入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
以上7项资金的具体地区及金额安排详见附件,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于2018年3月底前将省级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拨付到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