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社〔2017〕288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共2650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智慧人社”项目补助8500万元,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补助18000万元。此款请列入2018年“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列入2018年“51301转移性支出—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附件: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