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7〕452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1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专项资金预算共29,127万元(具体详见附件)。该项收入列2018年“1100221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8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通过增量调度方式拨付到各地级以上市、财政省直管县(市),请各地级以上市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市辖区及非财政省直管县(市)。
二、请尽快将资金细化安排到具体项目,按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2018年,省财政将重新核定各市(县、区)该项资金全年预算,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附件1:提前下达2018年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资金明细表.xls
附件2:财政部提前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