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

2018年12月06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粤财农〔2018〕280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农农财〔2018〕11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2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需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规定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各级财政、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防止骗取、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此次提前下达的资金待进入2019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二、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粤农农财〔2018〕11号),此项资金主要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扶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具体请与当地农业、扶贫部门衔接。

  三、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财政部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6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