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美丽乡村建设)的通知

2018年08月27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粤财农〔2018〕188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8〕19号)、《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办〔2018〕2号)有关要求,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省级以上财政奖补资金安排方案的函》(粤农财〔2018〕29号》,经研究,现将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18年度“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支出(2300224)”,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项目相关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或违规修缮、建设楼堂馆所。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此项资金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如有安排给乡镇和村级的资金,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05〕117号)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

  三、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美丽乡村建设).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8月27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