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关于安排2018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单位)的通知

2018年07月30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粤财农〔2018〕166号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54号)及《广东省林业厅关于报送2018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及任务清单的函》(粤林函〔2018〕447号),经研究,现将2018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各有关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此项资金2018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支情况如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森林航空消防补助列“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补助列“2130205森林培育”,森林公安补助列“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列“2130210林业自然保护区”,林木良种培育补助、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列“2130206林业技术推广”,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2110501森林管护”。省直部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299)”,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

  三、本次下达的任务清单为2018年全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中的数量指标,请各有关单位统筹粤财农〔2018〕24号文第一批下达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目标中涉及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54号)中的标准执行。

  附件:2018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级单位)安排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7月30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