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粤财农〔2018〕296号
湛江市财政局,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安排方案的函》(粤农农函〔2018〕16号),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安排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等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其中,安排省本级支出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各部门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安排表.xls
附件2: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绩效目标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