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粤财农〔2018〕1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报送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省级资金(第二批)安排方案的函》(粤农计〔2018〕27号),按照《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省级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资金,具体实施内容由省农业厅另文通知。请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组织项目实施等工作。
二、此项资金中,现代种业创新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项目功能分类科目列2018年度“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其余项目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经济科目根据实际用途列编。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各相关单位应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四、各相关单位应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省级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表.xlsx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