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类项目用途)的通知
粤财农综〔2017〕63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现将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类项目用途)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市、县(市)列入2018年预算。待 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在2018年预算执行中,要依据经批复的项目计划,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类项目用途)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