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资金分配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途)的通知

2017年12月14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粤财农综〔2017〕62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现将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途)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市、县(市)列入2018年初预算。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清算拨付使用。

  在 2018年预算执行中,要依据经批复的项目计划,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途)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4日

粤财农综〔2017〕62号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途)情况表.xls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