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17〕348号
廉江市、雷州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7〕707号),经商省国土资源厅,现提前下达你市2018年中央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具体科目和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农〔2012〕4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由市县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05〕117号)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请严格把好资金支付审核关,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管,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及时做好建设项目成果上图入库及考核验收工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将对资金使用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以后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土地整治工作专项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表.xlsx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