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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服务保障 聚力推进广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

2023年06月07日 来源:《广东财政理论与实务》

  4月10日至13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广东考察。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第四次赴南粤大地调研,也是党的二十大以来他第二次出京考察。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要求广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上取得更大进展。

  “十四五”以来,广东财政在政策和资金支持上持续用力,特别是近年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始终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支持强化科技攻关等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近日,《广东财政理论与实务》就财政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有关内容对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运龙进行了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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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财政之为助力科技自立自强牵引高质量发展

  《广东财政》:科技是大变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变大变局的关键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正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请您简要介绍广东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有关情况及财政保障情况。

  戴运龙厅长:科技自立自强是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我们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注入强大信心和力量。

  近年来,广东立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积极融入国家科技战略大局,勇于担起从“自主创新”向“科技自立自强”转变的使命,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2022年12月,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2023年1月,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聚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4月18日,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重点研究部署科技创新有关工作。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部署,深刻表明了广东“把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决心。

  科技强,则产业强;产业强,则经济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近年来广东财政坚持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全力支持科技事业发展。一方面,我们不断加强资源统筹,强化财政投入保障,2021—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科技支出分别为982.76亿元和984.61亿元,2年平均增长率约1.5%,有力保障了科技事业的稳步发展,区域创新能力持续稳步提升。

  另一方面,积极聚焦重点,优化科技投入结构。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工作部署,我们对省级财政科技投入进行充分梳理,围绕锻主力、强攻关、聚人才、优生态等方面集中发力。2023年广东省级财政合计安排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100亿元。其中基础研究领域投入37.69亿元,占比37.69%,超过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投入的1/3;技术攻关领域投入46.05亿元,占比46.05%;成果转化领域投入15.13亿元,占比15.13%;科技金融领域投入0.93亿元,占比0.93%;人才支撑领域投入0.2亿元,占比0.2%。同时,高水平推进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建设,实施九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研发经费支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区域创新综合能力位居全国首位。

  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助力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广东财政》:4月18日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再次明确广东要加快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攻关+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请问近年来广东财政如何重点支持这一目标有效推进呢?

  戴运龙厅长:科技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多个主体、多种因素。近年来,广东区域创新能力提升步伐明显加快,连续6年领跑全国。与此同时,基础研究能力不足、科技协调创新机制不完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仍然突出。针对这些关键问题,广东财政始终坚持财政要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坚持系统观念、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一是加大力度支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为加快前瞻性和引领性基础研究,在原创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取得突破,广东财政着眼于补短板、强弱项、创优势,持续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2019年—2021年,省本级组织立项3批共29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立项金额超1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省基础研究项目储备工作,提升广东创新驱动源头供给能力。

  二是持续投入“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深入解决前沿战略领域及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2018—2022年省级财政投入超89亿元,支持我省持续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点围绕激光与增材制造、新一代通信与网络、芯片研究、新一代人工智能、新能源等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确保我省部分前沿战略领域实现“从0到1”的重大突破,获得了一大批关键性技术重大成果。

  三是优化完善实验室体系建设。2020年以来,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先后获批成为国家实验室,省级财政积极支持鹏城实验室和广州实验室打造国家级战略科技力量。同时按照“战略急需、国内一流、交叉融合、特色鲜明、支撑产业”的总体要求,我省已在16个地市布局建设3批共10家省实验室、25家独立法人实体。2020—2022年,省财政已合计安排省实验室省级支持经费44.31亿元,为省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充分保障。

  四是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牵引,我省已先后布局建设多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级财政共投入2.5亿元支持散裂中子源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并投入3亿元支持散裂中子源2条应用谱仪建设;投入9.75亿元支持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和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2大装置建设。散裂中子源二期、鹏城云脑网络智能设施、先进阿秒激光、冷泉生态系统、人类细胞谱系等5个装置也已纳入国家“十四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逐步构建起科技要素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五是持续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广东财政积极统筹财力支持高层次人才队伍引育。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科技创新战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9.75亿元,支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实施。同时将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单独设立子项,2022年安排2800万元专项用于引进和培育制造业领域的杰出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人才队伍。同时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2022年省级财政投入1.1亿元择优立项资助杰出青年项目110项,培育了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深化财政科技管理改革,构建充满活力的管理运行机制

  《广东财政》: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近年来,在科研管理的制度方面,广东财政推出了一系列的创新改革,请问这些改革的目标和作用是什么呢?

  戴运龙厅长: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是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自主支配权”的改革要求,广东财政深入探索,制定了一系列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度文件。

  一方面,深入推进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根据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改革精神,对标兄弟省市改革经验,对我省科研经费财政政策作了全面梳理,于2022年5月研究制定了《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部落实2021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改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改革举措的基础上,着力从“两压实、三扩围、一提标、两探索”4个方面,提出8项新举措进一步改革科研经费管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两压实”即压实两项现行政策措施:合并人员费和劳务费,将“劳务费”调整为“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将仪器设备的租赁和升级改造列入设备费科目支出范围。“三扩围”即扩大三项政策实施范围方面:将包干制试点范围扩大至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调控基数的支出范围扩大至间接费用中列支的绩效支出和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的奖励支出;将不纳入“三公”经费考核范围的科目扩大至与科研相关的因公出国经费、差旅费等。“一提标”即提高一项政策标准:对科研项目间接经费不再分级设定比例,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至30%。“两探索”即探索两项监管机制:探索在结余资金留用审核中增加科研诚信要求,强化监管;探索制定尽职免责事项清单。与此同时,我们全力推动《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实施,及时修订《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和《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等政策文件,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一盘棋”,不断强化广东创新生态优势,推动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沿着创新链的全链条走深走实。

  另一方面,支持粤港澳科技合作,助力创新要素流动。一是完善财政跨境科研资金的管理规范。继2019年印发的《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后,2021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印发出台了《广东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跨境港澳地区使用管理规程(试行)》,进一步实现了粤港澳三地财政科研资金管理规则的对接,为跨境科研资金高效、规范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积极推动省级科研项目资金跨境拨付。自2019年首笔省级财政跨境科研项目资金316.96万元拨付至香港科技大学以来,截至2022年底,港澳机构参与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已成功跨境拨付超1.25亿元,全省跨境港澳拨付科研资金超过3.7亿元,进一步吸引港澳特区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广东科技计划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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