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审议有关立法规划计划和协商计划 黄坤明主持会议
4月3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同时套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审议《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中共广东省委2023年政党协商(会议协商)计划》《政协广东省委员会2023年协商计划》。省委书记黄坤明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政治方向,立足省情实际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广东现代化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对照新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相关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我省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着眼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推进立改废释工作,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谋划立法项目,持续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切实加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在立法中的依托作用,积极拓展和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加强立法工作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会议指出,政治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加强协商民主对于凝聚各方力量完成好全年发展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协商民主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广泛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要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造业当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待和现实关切,科学选题、深入调研、精准建言,以高质量协商议政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要健全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对口联系等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确保协商民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认真抓好有关协商计划的组织实施,省领导同志要带头发扬民主,主动参加协商民主活动;省政协党组、省委统战部要牵头抓好有关协商计划的推进落实;各地各单位要为开展协商工作提供支持、创造条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